为大力展示2011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宣传各行各业、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鼓足干劲、扎实工作,抢抓“黄蓝”开发机遇,为建设富裕文明、和谐幸福的新滨州做出新的贡献。市委宣传部于12月上旬开始,组织开展“感动滨州·2011年度大事、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评选范围和条件
  年度大事评选范围及条件:
  凡2011年以来发生的,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积极影响、社会反响好,人民群众广泛认可,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工作、活动和事件,均可推荐参加年度大事评选。
  年度人物评选范围及条件:
  凡本年度内在滨州居住、生活、工作、学习或其先进事迹发生在滨州的社会各界人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推荐参加年度人物评选。
1、认真贯彻市委、市政府科学发展、“黄蓝”开发的战略部署,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杰出贡献,获得较高荣誉并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。
2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新时期滨州精神,在干事创业、爱岗敬业、见义勇为、扶危济困、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的贡献,其事迹和精神催人奋进、引领社会风尚。
3、富有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。
4、在各领域以及行业范围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。
  二、评选表彰
  评选活动从12月上旬开始到2012年1月上旬结束,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和市民投票、评委会综合评审的办法,评选年度大事10件、年度人物10位。整个评选活动拟按照以下步骤进行:
1、启动。下发评选通知,召开会议进行部署。滨州日报、滨州人民广播电台、滨州电视台、鲁北晚报、中国滨州、新浪滨州等各新闻媒体和网站及时发布评选消息。
2、推荐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各县区、市直各部门、单位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分别组织推荐工作。填写《“感动滨州·2011年度大事”推荐表》、《“感动滨州·2011年度人物”推荐表》,12月15日前报评委会办公室。
3、初评。聘请有关方面领导、专家组成评委会,根据各县区、市直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物事迹,评选出候选大事15件,候选人物15名。
4、民选。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24日期间,滨州日报、中国滨州等网站登载评选活动启事和15件候选大事、15位候选人物事迹简介、选票,市民可通过寄送选票、信函投票、网上投票方式之一参与评选。投票截止时间:2012年1月5日17点。
5、终评。2011年12月底,评委会综合市民投票结果和酝酿讨论情况,评选确定年度大事、年度人物。
6、表彰。对评选出的“感动滨州·2011年度大事、年度人物”进行隆重表彰。 
 
(一)投票方式:
1.短信投票:编辑候选编号(如为52101号投票,请编辑短信52101),手机、小灵通发送至1062778858,移动、电信用户每天上限15票,每月50票,联通用户每天1票,每月15票。短信得票数按80%的比例计入投票成绩。(信息费:1元/条 不含通信费)
2.网络投票:登陆新浪滨州网进行网络投票,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10票,每次最少选择1名候选。网络得票数按20%的比例计入投票成绩。
(二)计票规则
网上投票分配比例:候选人物和事件的短信得票数和网络得票数分别按80%、20%的比例计入网上综合成绩。
(三)监督电话 
移动用户:125901860-02220,联通、电信用户:96005819
(四)网络投票截止时间:2012年1月5日17:00
(五)投票须知  
1、短信投票时,收到短信回复后,才算成功一票。如收不到回复信息,查看一下短信收件箱是否已满,手机信号是否正常,手机话费余额是否低于10元(运营商规定,话费低于10元无法参与增值业务),
每个手机号每天最多限投15票,每月最多50票,不按规定投票者则本号码投票将清零。请保持投票手机处于开机状态,以保证我们可以核实您的投票,投票手机如出现停机现象,将对该手机所投票数进行废票清零。禁止在收不到短信回复时连续快速发送短信进行投票,恶意投票用户将被屏蔽,取消该手机号投票资格,产生损失概不负责。
2、如所发送编号中有空格、加号、括弧等字符时,此次投票将不能成功记票。
3、参加评选活动投票,系统确认计费成功后,活动网页上显示票数,计费不成功不计票。由于短信投票平台及运营商网关对发送短信有一定的承受能力,有时会出现票数显示延时的问题,请大家耐心等待,延时时间大概在10分钟左右。
4、短信投票严禁刷票,一经发现,票数作废。情节严重者组委会将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。
5、本次活动只支持山东省内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参与,外省用户不能投票。建议用户不要使用神州行、打折卡等发送短信投票。据以往的投票活动,发现使用神州行、打折卡等极易投票不成功,在此提出建议,不听建议者一旦产生损失概不负责。
6、语音投票,必须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投票,禁止重播,候选人编号输入错误将不能计票,产生损失概不负责。